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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明园要强拔“钉子户”

1998-08-18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林靖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林靖报道:8月14日上午9时许,海淀区整治办、法院、区公安局、圆明园管理处等单位对15天前区规划局向其发拆除通知书的圆明园内144户的15000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了大检查,其中大部分已自行拆除,还有29户未拆完,其中一点没拆的“钉子户”有四五家。法院对这29户发出了限期3天拆除的执行通知书,对拒不执行者将采取强制措施。

圆明园管理处卢处长认为,对园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将消除两大隐患:一是园内非开放地区,一直聚集了大量外埠人口,成为非法光盘的隐藏地,打架斗殴事件屡屡发生,抢劫偷盗时常出现,甚至曾有杀人毁尸之事。在违法建筑拆除人员搬迁之后,这些地区的治安会有根本的好转。二是大量非法出租房非常简陋,很多无顶少窗,垃圾成群,蚊蝇成群,人口的大量激增又导致居住人口经常喝不上水。若出现传染病,后果不堪设想。

据悉,拆除将限期到明年10月1日前人员搬迁完毕,腾出的广大面积将按照专家的提议进行部分遗址原貌的恢复工作。据悉,海淀区整治办已为这地区一条近千米的臭水沟清污并作暗沟处理,花费100多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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